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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原人工智能计算中心修缮项目询价公告

    时间:2025-05-09 15:55:24    点击量:324

      许昌市鲲鹏人工智能计算有限公司“中原人工智能计算中心修缮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许昌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公示公告栏(http://www.xcstzzgs.cn/)获取询价文件,并于2025年5月16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中原人工智能计算中心修缮项目

      1.2采购单位:许昌市鲲鹏人工智能计算有限公司

      1.3采购范围及需求:维修范围包括中原人工智能计算中心项目基础设施修缮,详见项目需求。

      1.4最高限价(含税):6万元,超出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投标。

      1.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和履约地相关质量标准、行业技术规范标准,达到采购人要求。

      1.6工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30日内。

      1.7质保期限: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两年。

      1.8采购方式:询价。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承诺函)。

      2.2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供应商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劳务资质或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

      建承诺书)。

      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提供承诺函)。

      2.4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提供承诺函)。

      供应商需通过①“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首页“信用服务”下级模块查询企业的“失信被执行人”(自动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②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记录的供应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提供网页截图或打印页)

      2.5供应商应承诺:若中标,按采购人要求提供增值税发票,中选后不分包与转包。

      2.6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三、询价

      3.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5月16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超出此时间提交的响应文件视为无效投标。

      3.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河南省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明礼街黄河鲲鹏科创基地4楼开标室。

      3.3本次采购采用“低价中标”原则,如果出现最低报价相同的,采购人会通知投标人重新报价。当供应商不足三家的,该项目流标,已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回。

      3.4评标期间,供应商保持响应文件提供的联系方式畅通,询价小组随时可能对响应文件内容质询,供应商应及时进行答复(包括但不限于电子文档、电子邮件等),因供应商响应不及时影响评标的,后果自负。

      四、响应文件组成

      响应文件应按照询价文件第四部分(响应文件格式)的内容要求、编排顺序和格式要求,供应商应按照以上要求将响应文件以A4幅面编上唯一的连贯页码,询价文件未提供标准格式的供应商可自行拟定。

      递交的响应文件一式三份,需密封包装并在密封处加盖公司公章,未按要求打印包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有权拒收其文件。不按照响应文件格式要求提交资料或者缺少的,为无效投标。

      五、其他事宜

      5.1询价公告发布方式:本次询价公告在许昌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xcstzzgs.cn/)发布,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5.2询价文件获取:询价文件请到许昌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xcstzzgs.cn/)下载。

      5.3资料提交方式:现场递交或邮寄均可,邮寄方式按收到时间为准。

      5.4采购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组织。

      5.5采购需求详见附件1。

      5.6联系方式:杨先生0374-6086077

      许昌市鲲鹏人工智能计算有限公司

      2025年5月9日

            附件:附件1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