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许昌市国有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股权收购项目。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控制价:参考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发布《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发改价格[2009]2914号文件中“采取差额定率累进计算办法收取评估费用”,最高控制价为50000元(含税价),超过该控制价为无效投标。
(四)服务期限:本次中标后正式订立合同之日起至收购完成止。
(五)采购范围及需求:为股权收购项目提供资产评估、咨询等服务,约定时间内出具相关报告。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具有法定执业资格,有财政部主管部门资产评估备案,资产评估机构和注册资产评估师年检合格,且连续三年无违规记录。
(二)需入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资产评估机构名录》。
(三)投标人及拟派往本项目的团队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项目(需提供相应的合同,报告签字等证明文件),具有资产评估师资格证书,并在投标单位缴纳有社会保险,与其有劳动合同关系(社保证明出具时间须在发布日期之后),其他成员均熟悉国有产业资产经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四)近三年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名单,提供投标登记当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本单位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截图,近三年未因重大执业质量等问题受到通报、处罚,没有处于破产、被责令停业或存在其他违法行为。
(五)评估机构所属分支机构投标的,其总公司应符合上述相关规定及法律法规要求的分支机构设立条件。投标的分支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的营业执照、固定经营场所,经营时间1年(含)以上;
2.具有相应资产类型的专职评估师2名(含)以上,且有总公司出具的授权并承担相应责任的书面资料;
3.分支机构可开展的业务合作范围不得超过其总公司授权的营业范围;
4.分支机构应当以总公司名义出具评估报告,并加盖总公司公章。
三、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5月24日17点00分报名截止。
四、开标时间
(一)时间:2024年5月24日17点30分。
(二)地点:许昌市建安大道东段财政综合大楼6楼601室(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须到场)。
(三)本次采购采用综合评标方式(见附件1)。
(四)评标期间,投标人保持响应文件(见附件2)提供的联系方式畅通,评标小组随时可能对响应文件内容质询,投标人应及时进行答复。
五、资料提交方式及地点
1.现场递交。响应文件要装订并密封,密封处加盖公司公章,一式三份,涉及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2.邮寄方式。响应文件要装订并密封,密封处加盖公司公章,一式三份,涉及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予受理,邮寄方式以收到时间为准。
3.提交地点:许昌市建安大道东段财政综合大楼6楼610室。
六、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张先生 0374-2676255
特此公告。
许昌市国有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2024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