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投资总公司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公示公告

    许昌市投资总公司选聘副总经理公告

    时间:2020-07-17 18:22:44    点击量:1644
    根据工作需要,许昌市投资总公司面向社会选聘副总经理若干。现公告如下:
    一、公司简介
    许昌市投资总公司是1992年9月成立的市属国有独资公司。公司注册资金为人民币12亿元,下属全资及实际控股子公司9家。截止2020年3月底,公司资产规模501.83亿元。经营范围主要为:向本市工业、商业、公用事业、城市基础设施等行业重点项目进行投资。
    二、选聘职位 
    许昌市投资总公司分管投融资副总经理1名;分管工程建设副总经理1名;分管财务副总经理1名。
    三、工作地点
    河南省许昌市。
    四、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信廉洁,品行端正;
    3、熟悉现代企业制度,具备履行职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了解国家宏观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决策、应变能力;
    4、敢于担当、善于作为、勤奋敬业、踏实肯干,工作业绩较为突出;
    5、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
    6、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
    7、分管投融资副总经理、分管工程建设副总经理,年龄45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之后出生);分管财务副总经理,年龄50周岁以下(1970年1月1日之后出生)。
    (二)选聘人员除应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任职经历且在相关方面有突出的业绩。
    1、分管投融资副总经理
    (1)从事金融类、投融资、资产管理、担保等相关工作10年(含)以上,任现职3年(含)以上,且具备以下任职经历之一:全国性商业银行一级分行核心业务部门的科长、主管(相当于正科级)及以上职务;二级分行副行长及以上职务;
    央企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国内主板上市公司、大中型省属国有企业投融资等核心业务部门的经理、主管(相当于正科级)及以上职务;
    地级市国有投资公司、大型知名民营企业集团本部投融资等核心业务部门正职及以上职务;
    政府发改、财政、工信、金融、银监等单位任正科级或相当于正科级及以上职务,且从事的工作岗位与经济管理、投融资、金融等工作相关;
    (2)投融资管理、金融、基金、证券、法律、资产管理等相关专业;
    (3)熟悉资本投资运作、具有丰富的资本运营经验和较强的法律法规意识,具有良好的宏观经济政策、资本市场视野以及敏锐的金融市场、债券市场洞察力和风险分析、把控能力;具有从事金融、类金融管理和操作经验。
    2、分管工程建设副总经理
    (1)从事项目建设、项目管理等相关工作8年(含)以上,任现职3年(含)以上,且具备以下任职经历之一:
    央企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国内大中型省属国有企业工程项目业务部门的经理、主管(相当于正科级)及以上职务;
    国内大型知名民营企业集团本部、省辖市级大中型国有企业、地市级国有投资公司、知名大型房地产开发公司工程项目业务部门正职及以上职务;
    政府发改、财政、工信、住建等单位任正科级或相当于正科级及以上职务,且从事的工作岗位与项目建设管理等工作相关;
    (2)市政、建筑、水工建筑、土木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等相关专业,一般应具有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执业资格(工程师、建造师、经济师、注册监理工程师等); 
    (3)熟悉工程建设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具有丰富的工程建设管理经验,有较强的工程建设组织协调能力,有大型公共基础设施投资建设综合经验的适当放宽。
    3、分管财务副总经理
    (1)许昌市(含市直及各县市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投资公司正式在职在编人员、任正科级(或相当于正科级)职务3年(含)以上;
    (2)会计、审计、财务管理、经济管理等专业,具有会计师及以上、注册会计师等相关技术职称或执业资格,且从事财务管理相关工作10年(含)以上;
    (3)熟悉国有企业或国有投资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具有丰富的国有投资公司类财务管理工作经验的优先。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报名人员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所列情形之一的;由于个人原因,导致企业出现严重亏损,或造成企业资产严重流失和重大经济损失的;个人在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有弄虚作假记录的; 
    2、被列入银行、证券从业、建筑领域从业人员黑名单的;有刑事服刑记录的;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期内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国家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和有关政策另有规定不能担任企业高管人员职务的;
    4、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名的情形。 
    (四)其他事项
    1、本次选聘的岗位资格条件中的职级时间、工作年限等相关时间的计算,均截止2020年6月30日。
    2、经选聘小组研究,对业绩特别突出的、条件特别优秀的,可以适当放宽任职条件。    
    五、选聘程序
    选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必要时进行线上适应性测试)、面试、背景调查、体检、组织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本次招聘对报名人员不收取任何费用。报名人员凡符合条件进入面试环节的,来许参加面试的,选聘方均报销往返路费,负责面试期间的食宿。凡进入体检环节的,选聘方负责体检费用。
    六、管理及待遇
    (一)实行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由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聘任合同,聘用期三年(其中试用期为6个月)。 
        (二)实行年薪制。本次选聘的岗位酬薪实行年薪制。通过选聘的副总经理薪酬由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构成,基本年薪为20-40万元(税前),绩效年薪与经营业绩和考核结果挂钩。财务副总的薪酬按照我市有关国有企业高管人员薪酬管理办法执行。
     七、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7月26日24:00时(以邮箱接收时间为准)。
    (二)报名形式:应聘者登陆网站(www.xcrcsc.cn)下载附件“许昌市投资总公司选聘副总经理报名表”。应聘人员如实填写报名信息,通过电子邮件报名,各类报名资料均以附件形式发送至选聘专用邮箱:xctzjtggzp@126.com,邮件主题为“应聘企业职位+应聘人员姓名”。
    (三)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明(含第一学历和最高学历)、学位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近年来主要工作业绩(成果)、获奖材料;近期2寸证件照(红底)电子版。以上所有材料须提供扫描件自行上传。报名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视为资格审查未通过,不再另行通知。
    2、应聘者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本次选聘进行全过程资格审查,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选聘资格。 
    八、其他事项
    (一)选聘工作咨询专线:0374-2676546 联系人:高琛 
    (二)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00—12:00,下午15:00—18:00。
    (三)实行全过程监督。在选聘工作中如有违规违纪行为,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监督电话:0374-2676619   0374-2676493。
     
      
    许昌市投资总公司
    2020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