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综合档案服务管理平台项目(市档案馆部分)及许昌市智慧水务管理系统(一期)之市水利局部分(项目编号:GZCG-G2026001-1号),于2026年4月30日发布招标公告,2026年5月21日在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评标。
采购人许昌市云政智慧城市建设运营有限公司于2026年5月22日收到代理公司报送的评标报告后,对评标报告进行审核,结合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发现,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符合性审查存在明显错误。2026年5月29日,原评标委员会在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复核,复核后评标委员会仍坚持原评审结果,对采购人提出的疑问不予正面回复且未提供证明其结论合规合法的依据。
2026年6月3日,采购人许昌市云政智慧城市建设运营有限公司将上述情况报告给项目监督单位许昌市市投数字经济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许昌市市投数字经济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对项目评标原始评分表、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资料开展全面核查,经核查:原评标报告第一、第二中标候选人存在符合性审查不应通过的情形,评标委员会未依据招标文件开展评标活动,且无合理说明,影响有效投标人范围、投标人得分排序及中标候选人结果,评审缺乏审慎性,损害了采购人的合法权益。
本项目为国有企业采购,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六十七条的规定,根据我集团内控管理要求,经采购人及采购人上级单位研究决定,要求依法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对本项目进行评审。
为严肃采购纪律,维护国企采购公平公正,经研究决定:本项目原评审专家36个月内不得参与本集团公司所有采购项目评标活动,并要求其退回本次评标费用。
本次项目原评审专家:闫志伟、王明江、陈东杰、刘校举。
许昌市市投数字经济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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